一、是否可以在公司注銷期間進行股權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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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銷期間能股權轉讓。公司解散清算期間,股東有權繼續行使股東權利,依法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的流程
股權轉讓流程:
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股權轉讓需要資產評估報告嗎
找法網提醒您,股權轉讓需要資產評估,法律上沒有規定民營企業之間股權轉讓一定需要經過評估手續,但如果雙方對股權的轉讓價格有分歧的話,可以通過資產評估確定股權價值、每股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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