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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財經訊,8月2日,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湖中寶”,600208.SH)發布關于2021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2023年第二次付息公告。
“21新湖01”將于2023年8月9日支付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間的利息。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7.60%,每手本期債券面值為1,000元,派發利息為38.00元(含稅)。債權登記日為2023年8月8日,截至該日收市后,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賬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
本公司將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期債券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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